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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管理

木材运输管理



  加强原条生产运输管理,对木材生产运输实行总量控制,按林业局采伐指标定期发放木材运输证明,并规定主伐不允许进行原木生产。抚育伐生产木材运输由分局资源科和营林处人员共同勘验,在规定期限内,由固定车辆集中运输。严格执行加工产品销售监装审验制度。加工企业销售加工产品必须经过监装审验。加强对铁路“盖车”和“军代号”的装车监装照相工作,详细记录车号、产品、装车时间等信息,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