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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实施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8月,地方志工作纳入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年终由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考核。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制发《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自2011年起对各县、区、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及地林直党政部门进行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其中,地林直党政部门地方志工作考核结果报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11月21日~12月5日,地区地方志办公室组成3个考核组,完成对地直党政机关98个正处级单位地方志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