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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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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个体、民营企业共750余家,其中,个体民营医疗机构156家,旅店294家,洗浴80家,美容美发店220家。在实施卫生监督中,减少对信誉度高的守法经营业户的监督监测频次,其中,对A、B级企业的卫生监督监测频次减少50%。全年共组织监督检查45次、1685户(次),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472户(次)。按照“管、帮、扶”相结合原则,以帮扶和规范化监督管理为主,共减少罚款户数147户,减少罚款25万余元。通过各级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预防性监督及现场监督检查指导,为个体民营企业节省资金80余万元。对个别屡教不改、违法行为严重、擅自无证经营及“黑诊所”等85家个体民营企业予以卫生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0户,罚款人民币共计90 800元,取缔无证经营业户25家。各县、区、局建立本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确定水质监督监测范围、项目、频率及要求,1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98%。全年建立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填补全区无职业病健康体检机构的空白。全区共有住宿业、沐浴场馆、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633家,已量化545家,量化率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