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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AFP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启动《AFP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厅〈关于启用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通知〉的通知》(黑卫电发〔2011〕31号)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要求,以及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工作部署,全区七个县区于2011年12月20日前均启动《AFP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完成地级及县区授权工作,12月26日,开始进入该系统测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