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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管

餐饮服务监管



  制定下发《大兴安岭地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试行)》、《大兴安岭地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大兴安岭地区餐饮服务日常监督工作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它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宣传,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共办培训班6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在省局网站刊登信息7篇,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新闻稿件6篇,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4次,印发专项整治行动要情简报11期。健全应急体系,先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大兴安岭地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试行)》,有效应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