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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模范人物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彭彦武,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山东省梁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古莲河露天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1972年8月参加工作后,从一名检尺员走上领导岗位。他想大事,干成事,想民生,谋发展,在他任职的六年多时间里,按照“实施生态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和“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工作思路,狠抓企业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管理问题,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四统一”管理模式。上任初期,为了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走出低谷,他与班子成员首先从全矿的制度建设工作抓起。从行为管理到责任落实,从矿长到职工,层层逐级制定严格的制度考核办法,实现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同时,在全矿实行全额“捆绑式”经营模式,使企业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清欠工作。5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914万元;期间共清欠现款、实物折合人民币4481万元,核呆9700万元;投入3200万元新建年筛选能力为200万吨的复合式干法选煤厂,使吨煤利润提高15元。为了提高煤炭附加值,2009年,又投资5000余万元建起以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的年产6500万块砖的矸石砖厂,做到变废为宝,将有限的资源“吃干榨净”。全矿职工在他和班子成员的带领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从2006年至今,企业原煤产量从145万吨提高到288.4万吨,年均增幅18.8%;原煤销售量从128万吨增加到287.9万吨,年均增幅22.4%;五年实现利税6.98亿元。五年来累计生产原煤1113.5万吨,销售原煤1101.4万吨,实现产值18.9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新增2.9亿元。截至2010年末,职工人均年收入25 166元,比2005年增加16 601元,年均递增31%。连续5年未出现伤亡事故。企业先后获黑龙江省统计局全省百强企业,省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称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他先后获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协会授予的“十佳明星”矿长,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十大杰出”企业家,中国诚信企业家等称号。2011年,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其他事迹见《大兴安岭年鉴》2008卷“模范人物”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