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秀共产党员 马占中,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黑龙江省依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为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党委书记。1993年10月,毕业于克山师范专科学校,分配到塔河县卫生防疫站任检验师,1996年10月,任塔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2000年10月,任塔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4月,任塔河县委办公室主任,2006年11月,任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乡党委书记。任职以来,他以振兴全乡经济为己任,认真开展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全乡党员干部全力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他立足乡情,积极调整全乡产业结构,确定以种植业为基础,以食用菌栽培业为重点,以桦树皮手工业和民族风情旅游业为突破口,以山产品采集业和劳务输出业为补充的民族经济发展思路,实现了“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各村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新建村成为小麦种植村,永丰村成为黄豆种植村,鄂族村成为食用菌栽培专业村,奋斗村成为养殖专业村。他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本着抓龙头、带基地、连农户、完善服务体系的原则,几年来,累计投资420万元,先后在鄂族村建设三个菌种厂,总面积7000平方米,年生产黑木耳菌袋200万袋;建设蘑菇大棚50栋,年产蘑菇菌袋100万袋,到2010年末,鄂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68元。他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方筹措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水、电、路、房、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建设,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鄂乡效果初现。新建鄂族村、兴建村两个村委会,维修改造永丰村、汉族村、创业村和奋斗村4个村委会。全乡6个行政村“六位一体”活动场所建设全部达标,休闲广场、文化大院已成为农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被黑龙江省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唯一一个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乡,全乡6个行政村中,3个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3个为省级试点村。在自身建设上,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他先后被授予塔河县第五届“十佳公仆”、全区劳动模范、大兴安岭地区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全区新农村、新林区建设先进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省十佳乡镇党委书记等称号。2011年,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