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级教师 李春艳,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山东省寿光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呼玛县高级中学校长。1981年7月,任呼玛县第二中学教师、理化教研组组长、教导处主任,1997年8月,任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9月,任呼玛县第一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2005年3月,任呼玛县高级中学校长。李春艳同志已从教三十年。任教师16年中,以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受到一致好评。1997年,经“双推双考”,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任命为呼玛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所主管的招生、成人教育、教育教学管理、文体卫生等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为呼玛县的“扫盲”、“普九”和“实普”验收、复检、教育内部结构调整、高中的续建分校、教师分流、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碘缺乏病验收等重要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呼玛一小任职的三年里,学生的总人数由723人增加到970人,一小的教育教学质量以求真务实著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学校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顺利通过省“普九”和“实普”验收、地区的规范化学校验收,2004年被地区教育局推荐为省级示范小学,并成为呼玛县唯一一所通过初检的学校,2005年被评为“兴安名校”。她担任呼玛县高级中学校长期间,在改造学校薄弱工作中卓有成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确立“为学生一生的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她始终坚持深入教学一线,亲自授课、听课、讲座,倡导教法和学法的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她坚持以人为本,确立呼玛高中“以高考质量带动全面提升”的战略,学校连年获大兴安岭地区普通高中二表(a)以上进线率第一名,在全区高考各项统计中,呼玛高中均获70%以上第一名。她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制度创新,注重名师培养,打造“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优秀教师队伍。她重视教育科研,积极营造教科研氛围,带头参与“情感淡漠与对策”等省地级课题的研究,并把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学校先后获地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先进科研单位、省级师德先进集体、省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她也被评为骨干校长等称号。2011年8月,被评为黑龙江省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