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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晋升教职实行民主评议,选送佛教教职人员3名参加省佛协培训班。完成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79名教职人员纳入数据库动态管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和培养,按要求开展基督教按例圣职工作,全年按立牧师2人、按立长老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