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理顺县区残联组织关系,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县区残联机构独立设置,列群团系列,设理事长(正科级)1职、副理事长(副科级)1职,核定机关事业编制4名。加强县区残联领导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在配备、调整领导班子时,需征求地区残联同意后再办理任职手续。通过全省“爱心助残就业”公益岗位,全区35个乡镇、41个社区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落实工资待遇,办理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建立残疾人网络数据信息库,办理核发残疾人证10 6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