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民族工作
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被列入全省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乡,全乡6个行政村中,3个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3个为省级试点村。争取鄂伦春民族博物馆建设资金400万元,争取塔安堤防建设资金2000万元,申请鄂伦春族助学专项资金53 180元。发展特色种养业,制定《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鼓励扶持鄂伦春族群众发展家庭养殖业实施细则》,投资420万元,建设菌种厂三个、蘑菇大棚50栋,总面积7000平方米,年生产黑木耳菌袋200万袋、蘑菇菌袋50万袋。投资150万元建设黑木耳生产基地16公顷,鄂族村民100余户从事黑木耳养殖,年产黑木耳200万袋,蘑菇50万袋,户均收入2万元。全年鄂族新村经济总收入458万元,同比增长18.97%;人均纯收入5983元,同比增长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