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安全预防、专项治理和打击惩处有机结合。投入540万元新增监控点66个,完成城市预警、指挥中心及“天眼”监控系统建设。开展“警灯闪烁”治安工程,侦破系列“两抢一盗”案件,全年发刑事案件601起,同比下降0.5%。受理治安案件1026起,查结1009起,查结率98.3%,全区无治安灾害事故。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07件,审结执结993件,综合结案率98.6%。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调解成功率97%以上。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组建专业应急队伍8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