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资源管理
林下资源管理
出台《集约化经营管理制度》,采集区按林场施业区划分为5个林冠下资源保护利用责任区,林场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在野生蓝莓富集区划定野生蓝莓保护区6000亩。运用广播媒体向社会公示蓝莓、红豆、偃松采集日期,禁止未成熟采摘,严禁挖掘、折枝、捋青、刀割及伤害植物根茎掠夺式采集。采集人入山前由林场进行防火、安全、资源保护知识培训,签订《林冠下资源产品采集协议》。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查实有奖,组成联合检查组监督检查野果收购点,取缔蓝莓非法收购点9家,没收台秤9台,警告11家,查封冷库1家。采摘期从业人员2000余人,全年采集蓝莓、红豆1760吨,销售收入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