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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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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木材生产计划,控制采伐限额,加强“三总量”管理。成立由公安、纪委、资源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开展“兴安三号”、“金雕行动”、“保护林地”、“砂金禁采”等活动,收缴木材600余立方米,减少企业损失58万元。规范木材加工秩序,落实“保证金”、“抵押金”制度,整顿木材粗加工企业30余家,关停27家。强化火源管理,推行“县局共建、林农联防、林农联营”工作机制,投入10万元强化林农联防。培育后备资源,完成森林抚育、荒山荒地造林、义务植树等营林生产任务,森林覆被率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继续实行砂金禁采,资源、森保部门与施业区单位协同配合,出动车辆30余台次,清理大型采金船3条、水枪13支、采金溜槽1个,没收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