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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稳定

信访稳定



  贯彻中央、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成立“综治维稳中心”,制发《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意见》,加强内业建设,充实专业队伍,治理影响信访稳定的源头因素。开展领导“包保信访案件”,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扩大信访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信访案件初信初访办结率100%。全年发生信访案件5件7人次,其中,初访案件4件3人次,全部办结。无信访积案,未发生到省非正常访和进京上访案件,连续四年获全区信访目标责任管理优胜单位。 
                                  供 稿:张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