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绩效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绩效
管理活动方案的通知(2012年3月2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各县级直属企业,地林直有关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绩效管理活动方案》已经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部署,行署、林管局决定,在全区行政机关和林业集团公司企业全面开展绩效管理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地委“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发展战略,按照效益、效率、效果的工作原则,以提高运转效率,增加企业效益,优化工作效果为主线,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真正达到效率、效益、效果相统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作落实,推动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整体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效率、效益、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
坚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经营目标责任制、地直机关工作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年度评估与日常工作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广泛参与、公正评价、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用3年的时间,通过探索、积累经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机关作风,强化企业管理,增加经营效益,为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四、活动范围
(一)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在各县、区政府和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开展。
(二)企业绩效管理活动:在各林业局和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开展。
五、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地委、行署、林管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制订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对行政工作和企业管理的过程进行监控和推进,并对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行署、林管局成立绩效管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单增庆 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副组长:
赵 明 行署常务副专员 负责领导行政绩效活动
钟志林 林管局常务副局长 负责领导企业绩效活动
成 员:
王加勇 行署秘书长
徐大敏 地委副秘书长 机关工委副书记
郭亚明 行署副秘书长 工信委(企管部)主任
左 方 行署副秘书长 行林办主任
张金满 地纪委副书记 行署监察局局长
蒋大明 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立宪 行署法制办主任
王树兴 行署发改委主任
姜蒙红 行署财政局局长
刘清文 行署统计局局长
解学民 行署审计局局长
刘 营 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
郑学慧 集团公司计统部主任
姜兴林 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
李国兴 行署工信委(企管部)常务副主任
绩效管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加勇(兼)
副主任:左 方 张金满 李国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行署监察局为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绩效管理活动的牵头部门,企管部(工信委) 为各林业局、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绩效管理活动的牵头部门,两个牵头部门要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具体指导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组成相应机构,落实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政企合一单位建立一个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制定两套实施方案。
(二)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订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评估方案、评估细则,明确绩效管理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重点在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上下功夫,各单位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类型和内容,精心设置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县、区政府、行署林管局机关部门企业指标设置要根据职能不同,分类设置,突出特色。要充分沟通,符合实际,绩效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专项考评职能部门、考评对象等方面的沟通,使指标体系设计既有比较统一的框架和标准,又能体现各专项考评的要求和考评对象的实际。要整合资源、注重协调,结合其他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搞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与现行其他指标体系的统筹,减少重复考评、多头考评,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三)加强过程控制。要将各项管理活动的过程控制作为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抓过程,确保绩效管理活动有序有效推进,取得良好的结果。各项管理活动要明确计划要求,制定实施步骤,在时间、财务、人员行为等方面制定节点,加强检查分析,查找问题,及时反馈,调整工作安排,保证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绩效管理办公室,要加大日常绩效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各开展活动单位实行月统计、季报告、半年分析、年终考评的综合控制,使各项管理活动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工作进度不快、完成质量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工作。要围绕地委、行署、林管局中心工作开展绩效管理活动,将绩效管理活动贯穿于全区重点工作始终,确保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行政绩效管理活动要突出效率、效果原则,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项工作的开展;集团公司企业开展绩效管理活动要突出效益原则,集团公司和林业局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以利润作为衡量效益的标准,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企业利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强化结果运用。要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评估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切实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地直机关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并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使评估结果在干部使用、评优评先和物质奖励中得到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结果,推广好的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积极鼓励创新。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不断创新公众参与和反馈的方式,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通过职工群众参与,在全社会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效果。要不断细化量化指标,按照突出重点、全程监控、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原则,制定各项管理指标,逐步使各项指标达到有时限、可测量、标准明确。要不断丰富绩效管理工作内容,将产业项目、生态保护、民生工程等职工群众关心的工作,逐步纳入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估,反映工作开展的效果。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根据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全区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区各单位开展绩效管理活动取得的成效。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了解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理念、内容、标准、方法、过程、结果运用等,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使领导干部入脑入心,自觉接受和运用绩效管理这一手段,推进管理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活动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绩效管理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1.大兴安岭行署 林管局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2.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12年企业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
2012年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根据行署、林管局开展绩效管理活动的决定,为保证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行政管理,转变行政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监督作用,不断使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为推动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整体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行政绩效管理活动主要围绕行政绩效指标设定、指标分解、指标推进、结果评估等四方面内容来开展,通过实践探索,积累经验,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指标设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设定行政绩效管理指标。设定的指标要能够反映被评估单位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绩和效果。要有科学权威的数据来源,尽可能选取已经列入统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统计范围的指标,少数不能量化的指标要通过定性方式进行评估。要结合实施单位共性职能和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设定指标,既要能反映实施单位自身绩效进展情况,又要能同步体现实施单位横向之间绩效进展差异。
(二)指标分解。建立绩效管理活动目标责任制,分解和细化各项绩效指标,落实到人,明确责任、时限、质量,形成指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
(三)指标推进。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控与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结果评估。通过指标评估、综合考评、社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检验活动成果,同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制度措施,以此提升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水平。
三、实施范围各县、区政府和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
(一)县、区政府7个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
(二)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49个
1.行署机关各部门34个 行林办、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民政局、外事侨务口岸办、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营林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民族宗教局、商务局、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旅游局、防火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委办、地志办、档案局、监察局。
2.林管局机关各部门15个 资源局、计统部、天保办、财务部、审计部、生产机电部、国际森林开发部、林产工业处、木材经销管理处、煤炭工业管理处、对俄经贸合作园区办、绿色产业发展处、行政服务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房产管理处。
四、绩效评估
(一)指标设定
综合考虑各县(区)政府及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职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县(区)政府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41个;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21个。(评估指标分解表见附件1、附件2)
1.县(区)政府行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
经济增长:
(1)GDP增长率。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4)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增长率。
(5)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增长率。
(7)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完成率。
(8)争取资金及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经济质量: (9)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10)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1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比重。
(1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3)工程计划管理。
民生改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居住环境:
(14)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15)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
(16)“三供两治”完成情况。
生活质量: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社会管理指标: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环保生态、城乡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公共安全:
(19)社会治安情况。
(20)安全生产情况。
(21)药品及餐饮食品安全。
(22)突发事件处理。
(23)森林防火工作。
(24)城镇防火工作。
社会保障:
(25)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
(26)财政教育支出比例。
(27)卫生服务体系达标率。
(28)扶贫工作情况。
环保生态:
(29)节能计划完成情况。
(30)减排计划完成情况。
(31)财政性节能和环保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城乡管理:
(32)城乡清洁工程。
依法行政指标: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政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行政执法:
(33)行政复议撤销率。
(34)行政执法违法投诉处理办结率。
(35)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政务公开:
(36)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行政效率:
(37)行署督查事项按时办结率。
(38)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率。
(39)“三公”经费支出节支率。
自身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40)廉政情况。
(41)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2.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评估指标体系行政效果指标:主要包括履行职能和改革创新。
履行职能:
(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3)争取资金及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4)临时性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改革创新:
(5)改革及工作创新。
行政效率指标: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和督察督办。
行政审批:
(6)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情况。
(7)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
督察督办:
(8)人大建议答复满意率。
(9)政协提案答复满意率。
(10)行署督查事项按时办结率。
行政成本指标:主要包括部门支出和财务审计。
部门支出:
(11)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
(12)部门预算经费节支率。
(13)“三公”经费支出节支率。
财务审计:
(14)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依法行政指标: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和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
(15)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16)行政复议撤销率。
(17)行政执法违法投诉处理办结率。
政务公开:
(18)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自身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廉政与作风建设。
廉政与作风建设:
(19)机关作风建设。
(20)廉政情况。
(21)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二)评估方式
1.指标评估(占总分权重的60%):由行政绩效管理评估责任单位按评估细则进行评估打分,12月15日前将评估工作总结及评估结果报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
2.综合考评 (占总分权重的20%):由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将日常考评、专项检查等情况综合后进行打分。
3.社会满意度测评(占总分权重的20%):采取调查问卷形式进行,由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
参加测评人员为:
县(区)政府:
A.行署、林管局副秘书长以上领导;
B.行署、林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C.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D.县(区)直属部门、乡镇和街道负责人;
E.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
行署、林管局机关各部门:
A.行署、林管局副秘书长以上领导;
B.县(区)政府负责人;
C.县(区)政府各部门代表;
D.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
测评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
分值计算公式为: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得票数×100分+比较满意得票数×80分+一般得票数×60分+不满意得票数×40分)÷参加人数×20%。
行政绩效管理评估最终得分=指标评估分+综合考评分+社会满意度测评分。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档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得分在70-79分的为一般;得分低于70分的为较差。
(三)结果运用
行署、林管局将县(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评估结果纳入县(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兑现奖惩;将行署、林管局机关各单位行政绩效管理活动评估结果纳入地林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计算得分。同时将行政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被评估单位,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将行政绩效评估结果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为较差档次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地各部门也要切实重视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其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开展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审定。要在4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全面启动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确保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总结本地本部门绩效开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每半年向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报送1次活动总结;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对指标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每月25日前将承担的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报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每季度将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后,向地区绩效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报告1次。
(三)对标评估
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评估工作于11月中旬开始,12月31日前完成。对于指标评估部分,由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各责任单位成立指标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细则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评估打分,并按照得分结果排序,提交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审核汇总;综合考评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由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归纳整理,形成评估意见。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将指标评估、综合考评和社会满意度测评三个部分的得分进行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果,报地区绩效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各地各部门的评估得分及名次。
六、工作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做好行政绩效管理评估工作,在行署监察局设立地区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承担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主 任:张金满 地纪委副书记、行署监察局局长副主任: 马国林 地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绩效意识。开展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开展绩效管理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工作。县(区)政府绩效指标要逐级分解到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乡(镇、街道);行署、林管局各部门绩效指标要分解到各科室,科室要分解到各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形成绩效指标分解流程示意图,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和实施绩效指标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绩效指标的实现。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准确衡量各地各部门完成指标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在评估时既要注重结果评估,也要注重过程评估,促使其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升工作效能。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将明察暗访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地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开展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宣传,拓宽群众参与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渠道,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热点问题。要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行政绩效管理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搞好典型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行政绩效管理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