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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

光荣榜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


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2012年1月7日)

  2011年,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地委、行署“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和“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的战略任务,按照创建“三优”文明地区的工作部署,以打造“礼仪兴安、洁净兴安、有序兴安、和谐兴安、文明兴安”为目标,以“讲文明,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促转型”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三优”文明地区创建工作,先后涌现出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有7个单位进入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行列。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建“三优”文明地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地委、行署决定,对2011年进入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行列的单位和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区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奖金用于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1.全国文明单位西林吉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塔河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地区工商局,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2.全国文明村镇漠河县北极镇北极村、呼玛县三卡乡沿江村,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区工作先进单位
  1.县、区、林业局组
  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呼中区、十八站林业局,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
  2.县级企事业单位组
  古莲河煤矿、加格达奇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兴安岭高级技工学校,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3.中省直单位组
  地区国税局、地区联通公司、大兴安岭电业局、地区地税局、地区邮政局,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4.地林直机关组
  行署教育局、地区总工会、行署财政局、地区检察分院、行署公安局,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5.民营服务行业组
  加格达奇正大家电有限公司、漠河酒业有限公司、张桂春婚纱影楼,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012年,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区工作要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整体文明程度,树立大兴安岭良好形象,全力打造“礼仪兴安、洁净兴安、有序兴安、和谐兴安、文明兴安”,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喜庆热烈文明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