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兑现2011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兑现2011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的决定(2012年1月7日)
2011年,全区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以集中开展进京重复访和非正常访“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为主线,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非正常访专项治理等系列活动,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使全区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全区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地委、行署决定,对信访工作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信访工作特别贡献奖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二、县、区
1.优胜单位(3个)
呼玛县、呼中区、漠河县,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2.达标单位(4个)
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
三、林业局 优胜单位(5个)
图强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各奖励人民币1.5万元。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和驻外办事处
1.优胜单位(7个)
岭南管委会、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电力工业局、工程总公司留守处、驻京联络处、驻哈办事处,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达标单位(4个)
物资总公司、丽雪公司、商贸总公司、电业局。
五、地林直信访列检单位
1.优胜单位(22个)
妇联、总工会、检察分院、人大工委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人口计生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政法委、财政局、财务部、营林局、教育局、老干部局、工信委、民政局、政协工委办公室、残联、煤炭管理局、职业学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各奖励人民币3千元。
2.达标单位(23个)
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水务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产工业处、农委、卫生局、资源局、疾控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报社、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外事侨务口岸办、旅游局、商务局、国家统计调查大队。
2012年是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林业转型的关键之年。地委、行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坚持以营造稳定社会环境、构建林区和谐社会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各级领导包案,切实化解矛盾”的原则,抓住信访工作的关键期、敏感期,坚持以抓预防、抓源头、抓问题解决为重点,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为林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落实“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战略任务,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稳定的内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