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经统计,全区有少数民族党外代表人士53人。筹备鄂伦春民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迎庆活动,地委统战部与行署民族宗教局组成调研组,到塔河县十八站乡和呼玛县白银纳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地委。组织有关部门到鄂伦春旗考察学习鄂旗举办迎庆工作的经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以漠河县北林寺等佛教场所经营管理工作为重点,促进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牵头行署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对民族宗教领域进行排查,确保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