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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

职工书屋



  开展“职工书屋”建设。鼓励各基层工会通过自筹资金、机关工会补贴的方式对图书室、阅览室进行升级改造,机关工会分别为地委办、行林办工会购买5000元图书。地委办、行林办、团地委、老干部局被评为地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地区法院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国家级“职工书屋”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