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修改完善《地直机关工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工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各部委办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发挥表率作用,抵制不正之风,地直机关工委敲响廉政警钟》专题报道,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两节”。开展党员干部分层分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对100多名“四重两新”干部(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任职科级干部、新提职科级干部和新考(调)录的公务员)进行廉政培训;组织观看《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警示教育片,开展“讲道德、重品行、促廉政”从政道德主题教育月活动,发放廉洁从政读本600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在地直机关开展以治理“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围绕政令畅通、工作效率、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廉洁从政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治理。加强环境建设,以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为重点,集中整治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违反“十不准”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年度目标工作完成情况”、“临时性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改革及工作创新”等三个方面评估指标,对48个行政部门定期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