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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姚猛(右一)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地纪委 提供)
  协助地委制发《201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为18个方面53项,确定16名地级责任领导和75个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目标要求。组织全区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签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层层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