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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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区开展《条例》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全区通过门户网站首页、大屏滚动播放宣传图片450幅,新闻媒体刊登、播放宣传片10部,发放《条例》读本、政务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1.2万余份,宣传标语260余条,制作过街横幅140余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解答3500余人次;将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以下简称三县四区)、地林直、中省直有关部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行署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布,大兴安岭地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