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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地县两级组织乡(科)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进行一次公开廉政承诺,对照《廉政准则》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地县两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强教育、建章立制、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专项举报、集中清理、督促整改、审计监督等措施,开展对领导干部“卖官”、“卖编制”,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公款高消费,多占住房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6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