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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暂行规定》、《大兴安岭地区政法机关服务蓝莓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政法干警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全区重点工作中“创新、创业、创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0个城市建设拆迁法律服务领导小组,为141户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提供服务。行署公安局出台《为产业项目建设年提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办法》等22项便民利民措施。地区检察分院出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实施办法》,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破案会战”等专项打击行动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四号”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