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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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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行署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在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专门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制发《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20余项,形成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大兴安岭食品安全网站,并通过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报纸、电视报道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联合检查8次,对全区8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