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工作原则,通过采取“年初进行拉网式统一排查、日常工作中坚持定期排查、重要敏感时期进行集中排查”三种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逐件建立台账,逐人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时限、有稳控措施、有办理责任,就地排查、就地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属地。受理群众反映的话访事项 247件(次),排查信访苗头隐患问题68件,化解率100%,稳定率90%。地区联席办、地区信访局在全面排查梳理和深入调研分析基础上,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及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调处工作重点,其中,5类15件群体问题实行地级领导包案调处、47件个案(行政类27件、涉法涉诉类20件)进行挂牌管理集中化解。截至5月末,问题全部办结,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