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普遍”工作
“两个普遍”工作
督办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作用,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1%,非公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0%,全面完成省总下达的工作目标。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对换届的基层单位加大职代会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保证职代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全区国有企业职代会建制率90%,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80%。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全区建会三年规划的落实。配合地委组织部门开展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组织全覆盖百日攻坚活动。全区发展非公企业工会组织1466个,会员39 456人,非公企业建会率96.8%、入会率94.4%。全面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全区国有企业全部开展“双亮”工程,非公企业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