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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实现人均一元妇女工作经费标准

全区实现人均一元妇女工作经费标准



  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标准增拨妇女发展经费要求,将本区落实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到《大兴安岭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大署〔2012〕69号)中,下发《关于落实妇女工作经费通知》。全区均实现人均一元标准,并全部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