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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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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和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规定以及省法院出台的从严从重查处九项规定等规章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违法违纪行为,2012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以法院网站为双向交流平台,沟通了解民情民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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