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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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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检查指导,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建立调解组织219个,配备调委会人员1500人,其中,加格达奇区、呼中区、呼玛县和漠河县建立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各地在城镇社区先后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如加格达奇区曙光“凤荣”、新林林城社区“李海”、漠河阳光社区“世奎”调解室。组织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村务公开、房屋动拆迁、企业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以及企业改制等矛盾纠纷,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全区排查各类纠纷1899件,调解1899件,调解成功1861件,调解成功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