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意见》、《大兴安岭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采取事先公示、民意调查、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多方面分析论证,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的决策项目予以暂缓实施或重新规划。全区有33项事关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经稳定风险评估顺利实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县区(林业局)每月、乡镇(林场)社区每周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维稳事项“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全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728起,化解成功率95.4% 。 十八大期间,实现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目标。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诉信访“攻坚月”活动,集中化解一批涉诉信访案件,中政委和省联办交办23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全年评查治安、刑事、行政、民商事和执行等各类案件1215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政法单位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