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召开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系统宣传工作座谈会议,上报工作简报58期。与财政局、卫生局、审计局配合,对呼玛、塔河、漠河三县及加格达奇、呼中、松岭、新林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情况进行清理,对存在债务的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债务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医改办,争取偿债资金142.8万元。与卫生局、财政局、人保局、民政局等成员单位沟通,对全区2012年医改责任目标任务进行修改补充,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病人均次诊疗费用下降50%,全区新农合参合农民达33 695人,参合率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