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
2012年,到位天保工程资金239 042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58 545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93 585万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补助费,其中,含新增加的一次性安置职工保险补助60 015万元,政社性支出49 804万元,补植补造费4000万元,中幼龄林抚育补助资金33 108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天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