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机构编制
综述
2012年,全区编制部门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管理、创新”为主线,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林业体制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转型任务需要,积极向上争取机构编制政策。推进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行业体制改革,结合2011年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及生源调研情况,研究提出全区中小学机构设置和资源整合初步意见;组织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回头看”,对政府机构改革后行署各部门职能进行全面归纳和系统梳理;下发文件,对城市节水、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等涉及民生的职责问题进行再次规定,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组织进行全区事业单位现状调查和初步模拟分类工作,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按照《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中关于林业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对林管局机关涉及整合调整的部门进行调研,重新修改完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机构精简方案》(讨论稿)。开展图强、阿木尔、十八站三个林区检察院、法院的管理体制和“三定”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全面推进林业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情况。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在全省率先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并引进电子政务设备,研发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系统,打造“阳光编制”。成功构建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管理新模式,实现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