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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



  继续执行机构编制“控制总量”与“盘活存量”的政策规定,实行严格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实行人事冻结,暂停办理事业单位落编。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对于长期空编无人的事业单位,给予收回编制。结合地委、行署“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核编、不招录、不进人”和“确有需要内部调剂”要求,对33个地林直机关及参公单位用于遴选的79名空缺编制进行审核确认,分别对2012年度地林直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和2013年度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情况进行严格审核。5月15日,筹备召开地区编委会,对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招商引资、营林生产验收等涉及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研究,并下发文件执行。全区行政和事业编制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连续三年用编总量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