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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劳动关系

协调劳动关系



  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集体合同签订率66%,均比省指标高1个百分点。综合运用信访、仲裁、监察“三位一体”方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国家、省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期零上访,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结案率95.2%以上。


人保局召开述廉测评大会(人保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