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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乱减负

企业治乱减负



  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法制办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强化《黑龙江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和优惠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制发《大兴安岭地区2012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方案》,公布地区减负办监督举报电话,重点对涉企收费监管、治理新老企业“三乱”、开展中小企业负担情况专题调研、畅通企业负担反映渠道、优化企业成长环境、完善企业负担监督机制等内容进行规范。派两个工作组到企业调研,调查滥收费、收费标准、摊派、强行入会和收取会费情况,杜绝企业乱收费和强行摊派情况发生。到基层清理涉企收费,印发涉企收费明白卡,协调物价局、地纪委和地区财政局清理取消包括交通、国土、公安等10个部门13项涉企收费项目,合计189.45万元,给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