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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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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省公司“大营销”体系建设安排,推进营销现代化建设。完成销售电量53 07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04%;综合损失率完成9.65%,同比下降0.29%;实现电费回收率100%。严格落实利率电费收取标准和范围,执行峰谷电价和功率因数考核规定,电费大幅上升,售电单价居全省第一。依托稽查监控系统提高营业数据可用率,全年发起稽查工单1.8万余条,整改问题数据398条,整改率100%。编制《大兴安岭电业局营销制度汇编》,收纳营销工作规章制度39项。推进“线损管理年”活动,加大采集系统建设力度,提高采集成功率,发挥采集系统日冻结数据功能,采用日监控、月排名、季分析、年考评管理手段,完善线损日常管理。开展反窃电工作,查处窃电75户,收取违约使用电费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