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煤炭工业管理
综述
2012年,行署煤炭工业管理局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截至年末,全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79亿元,2011年同期10.34亿元,同比增长13.9%;销售总值11.64亿元,2011年同期9.46亿元,同比增长23%;工业增加值6.4亿元,2011年同期5.3亿元,同比增长19.3%;全区原煤产量423万吨,煤炭销售量417万吨。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实施煤矿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各煤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煤矿法人安全保证金制度,实行局领导包矿区安全包保责任制,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煤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警告企业3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2起。加大煤炭经营管理工作力度,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省煤管局沟通协调,推进扩能改造工作,争取专项资金280万元。加强应急救援组织管理机构建设,修改完善《大兴安岭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推进矿山联合救护队晋级。被省煤管局评为全省煤炭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煤炭地区间调入调出先进集体,被地区评为全区行政办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