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全区煤炭系统包括基层监管行管部门、各煤矿14个单位参加,构建“党组带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煤炭系统上报省煤管局信息3篇,《大兴安岭三项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被省煤管局简报采用,古莲河煤矿《采用电子监控方法,探索科技防腐新途径》在全省会议交流经验。3次组织督查组召开专题督查会议,反映问题并讨论解决,3次到各基层单位和企业实地调研、征求意见42条,调研文章《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营造煤炭行业清正发展环境》在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