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 年初,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部署全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把产地检疫纳入地委、行署目标考核,要求各县(区)、乡(镇)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100%。6月,组织人员到海伦、望奎等地参观学习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在全区乡(镇、林场)设置报检点44个,村级报检点设置57个,均设有专兼职人员和联系电话,通过省监督所工作组考核。严格规范畜禽屠宰检疫,通过反复检查、督办,全区现有15个定点生猪屠宰场、4个大牲畜和2个禽类屠宰场均达到《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要求,屠宰动物受检率100%,耳标回收率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畜产品宣传(畜牧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