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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法律宣传

渔业法律宣传



  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暨水产专业工作会上,部署渔政管理工作。在全区农业科技大集上,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禁渔期前,组织有关县区在各自区域内开展全区性普法宣传。全年全区发放《大兴安岭地区2012年禁渔期公告》、《大兴安岭地区禁渔期普法常识》等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船25次,人员80余人次,对水产品销售网点商贩重点宣传,为抓好全年渔政管理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