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建设
生态农业建设
制定《岭南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结合森林防火、畜牧防疫、收费等工作加强岭南环境保护宣传。加大农业废弃物监管力度,对投入品、药瓶和包装袋等废弃物集中存放、回收、销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药、化肥投入规定,推广使用“彩特美”叶面肥等有机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开发不移民原则,加强岭南生态示范区人员管理,农业生产期结束要求农场人员及雇工撤出示范区,减少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破坏。加大病虫草害防治,引导农场尽量使用机械除草,确保岭南优良生态环境。岭南生态农业示范区确定无公害产地、品种认证51万亩,绿色食品基地认证5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