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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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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地委、行署要求,以2009年宜农林地清查面积为基数,全面清查各农场履行合同情况,清查农场1369户,更换宜农林地承包合同1303份。核定承包合同面积和缴纳宜农林地承包费面积,确保清查面积、合同面积和缴费面积一致。制定宜农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租赁管理办法,完善《宜农林地承包合同》更换、补发流程。加强岭南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成立农场自治管理小区31个,强化岭南生态农业示范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