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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贷款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贷款



  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改造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总投资14.5亿元,其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5亿元。根据各林业局提报资料,经国家开发银行初步评审,将加格达奇、呼中、图强、松岭、新林等五个林业局列为第一批评审对象。2012年3月6日,与省开行在哈尔滨正式签订合同,第一批五个林业局贷款4.23亿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余五个林业局(十八站、韩家园、西林吉、塔河、阿木尔林业局)贷款2.03亿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