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管理 理顺融资渠道,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对投融资项目决策制度、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归集制度、贷款偿还及风险控制等作出规定,做好每个项目资金审批、项目本金和利息催缴及管理费催收和代付。截至12月,各项目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利息及上交管理费,未出现拖欠现象。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形成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基础,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信贷融资格局。完善以融资、投资、债务风险控制为核心内容的项目评估、运行预警机制。坚持“资源整合、市场运作、做优做强、滚动发展”原则,突破资金制约瓶颈,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整合资源, 按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运用市场手段,建立融资、投资、偿还运营机制,盘活资产,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2010~2012年,整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和林业集团公司对内、对外投资,整合后资产注入城投公司。建立项目储备机制,针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收集整理各项目单位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按照类别将基础设施、民生、交通、产业、旅游、矿产等六大类32个项目收入项目库,作为融资重点,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与银行对接,开展项目融资工作。
金融合作签约(城投办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