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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机制。2月,印发大发〔2012〕1号《大兴安岭地区“十二五”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保障《方案》落实,结合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专业小分队工作方案(试行)》、《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办法(试行)》四个配套方案,在目标谋划、指标设置、激励政策、推进机制上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招商引资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奖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