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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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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关于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各分支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4月16日至5月16日,对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2011年至2012年4月业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跨境人民币结算、反洗钱、金融统计等十项业务。31人参加执法检查,检查工行分支机构17个,检查面100%,调阅帐薄321个,查阅资料3205份,询问87人次,发现问题118个,实施行政处罚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