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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集资



  年初,承担辖区打击非法集资日常工作,牵头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两次,制作宣传标语条幅162幅、展示板21个、LDE显示屏持续滚动显示438次,发放宣传单3028张。以金融、农业、商业、房地产等领域为排查重点,开展账户管理和资金流向情况现场检查。